安乐影片

梅启明告《梅艳芳》电影公司侵权!梅妈罕见怒斥儿子4个字!

11月上映的电影《梅艳芳》描述了已故巨星梅艳芳的传奇一生,而上映后在各地的票房成绩亮眼,同时也勾起大家对她的怀念与不舍之情!但是,梅艳芳的哥哥梅启明日前也表示自己拥有“梅艳芳”和“Anita Mui”名字的商标权,提告电影公司“安乐影片”侵权!(图片来源:网络)据港媒报导指出,梅启明提告《梅艳芳》的制片电影公司“安乐影片”侵权,宣称自己从2004年起持有“梅艳芳”和“Anita Mui”的注册商标,即是在妹妹梅艳芳癌逝后隔年就注册商标,且每隔10年申请延续,至今仍是商标持有人。(图片来源:网络)梅启明强调,在6月就多次指控电影公司侵权,但均没有回应,因此决定告上法院,至于有关要求多少赔偿金,他则谓那是:“日后的事。”而高龄98岁的梅妈覃美金被问到此事时,直言对儿子自称拥有梅艳芳商标权,及向电影公司提告的事表示完全不知情。(图片来源:网络)而一向爱护儿子的梅妈这次竟然罕见的怒斥儿子,说道:“他搞什么啊?都不关他的事,干嘛去告人家!”至于会不会跟儿子了解一下事情经过,梅妈则说:“我阻止不了他,他财迷心窍!”梅启明亦有回应港媒,表示自己有将决定告诉梅妈,为“财迷心窍”四字反问:“有什么问题?”另外,他称自己仍然与梅妈同住,但母亲因老人病,要住院两星期。(图片来源:网络)新闻来源:香港新假期*部分照片取自网络,内容谈谈网归有,若想参考请附加此文的链接。谢谢!照片如有侵犯版权问题请告知,谈谈网必定删除。

5 years ago

声称自己拥有“梅艳芳”商标!哥哥梅启明告电影公司侵权!

为纪念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的传记电影《梅艳芳》在各地上映后,吸引了不少粉丝前往观赏,而电影也成功的勾起了大家对梅艳芳和张国荣的回忆!但是,制作该电影的安乐影片于昨(2日)却遭到梅艳芳的胞兄梅启明入禀高院,控告侵犯其持有的“梅艳芳”商标,要求禁止再冒梅艳芳的商标,亦要求赔偿,但未有列明索偿金额。(图片来源:网络)根据香港媒体报导,梅启明在《梅艳芳》上映时也有入场欣赏,他甚至在事后接受访问媒体采访,同时也以家属身份分享观后感,狠批电影很一般,认为描述梅家的部分略嫌太短,亦不理解为何没有梅妈一角。(图片来源:网络)此外,梅启明也指饰演梅艳芳的王丹妮,无论神髓或外形都不太相似,狠批对方的演出只有50分,只是合格。如今,梅启明入禀高等法院,循民事途径控告制片电影的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图片来源:网络)据悉,他在入禀状称,自从2004年11月24日起,就持有“梅艳芳”及“Anita Mui”,且在2018年递交防御商标申请,服饰、内衣、耳机、全球定位系统(GPS)、皮革、文具、电器、研讨会、演讲或讲座、休闲中心服务、电影、音乐及贵金属产品如珠宝手饰等类别都成为覆盖范围。(图片来源:网络)入禀状续指,梅艳芳拥有极高知名度,以她名字作为品牌名称及连带商标极具商业价值。原告(梅启明)指被告(安乐影片)在制作电影《梅艳芳》时,其过程、内容及宣传品均未得原告同意使用了其注册商标,并会令公众被误导而错误理解该片与原告息息相关。原告指被告的侵权及错误行为造成原告损失,故入禀高院申请禁制其继续作出侵权行为、交出侵权物品及要被告作出赔偿。(图片来源:网络)值得一提的是,经知识产权署网页的搜寻所得,“梅艳芳”和“Anita Mui”的商标确实由梅启明所注册,当中防御商标涵盖范畴,更包括内衣、耳机、全球定位系统(GPS)、皮革、文具、电影及贵金属产品如珠宝手饰等。(图片来源:网络)(图片来源:网络)对此,安乐影片有限公司回应表示,从筹备开拍到现在,都一直有法律团队跟进处理有关法律问题,并在合法的基础下进行电影《梅艳芳》电影的制作,“如今这事件已交由我们法律团队处理,现阶段我们不作任何回应。”(图片来源:网络)根据香港媒体报导,梅启明18年来多次诉讼要求赔偿,而梅妈欠大笔律师费称生活费不足!有消息指,梅启明与年轻16载的大马女友为他生下一子后,于2012年2月在港排期登记结婚,一家居于跑马地快活阁,后来更享齐人之福。但是,梅启明多年来没正式做过一份长工,生活费由梅妈从梅艳芳遗产基金中支出。新闻来源:TOPICK、TOPICK、香港01*部分照片取自网络,内容皆由MOPress平台的MOPress投稿员撰写,若想参考请附加此文的链接。照片或文章如有侵犯版权问题请告知,谈谈网必定删除,谢谢!若你也喜欢写作,那就马上加入MOPress。

5 year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