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进步,许多国家也越来越注重员工的各种福利,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ILO)更是建议政府要保证女性员工至少要有98天(14 周)的带薪产假。值得一提的是,大马政府也跟随这个节奏,调整了1955年就业法(Employment Act 1955 law),宣布从9月1日起带薪产假将从原本的60天增加到98天,并且要求公共和私营部门的雇主都必须执行。(图片来源:网络)据报导,在最近一项涉及7,485名受访者的调查中发现,其中的大多数(59.76%)人都认为马来西亚之前的 60天产假其实已经足够了,而36.42%的人则表示延长带薪产假是一种改进,还有3.82%的人认为应该要更长。(图片来源:Newswav)据报道,全球120多个国家都有设定法律规定带薪产假的天数,除了美国,那里的带薪产假不是由政府强制规定的,而是由雇主自行决定的。那么在这么多国家里,有哪些国家的带薪产假是超过98天的呢?加拿大 – 母亲可以选择休12或18个月的产假,而政府将提供相应的津贴。瑞典 – 每位父母都有权享受240 天或7.8个月的假期,换句话说一对夫妇一共可以有480天的带薪产假。斯洛伐克 – 母亲有权享受34周(7.8 个月)的产假,单身母亲有37周的产假。同时生育两个或更多孩子(例如:双胞胎、三胞胎)的妇女将获得43周的假期。俄罗斯 – 在俄罗斯工作的母亲可以享受140天的产假,如果她们生下双胞胎、三胞胎等,则可以享受更多天的产假。日本 – 女性可以在预产期前6周和分娩后8周内休假。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