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再次进入MCO时期,一切似乎又回到原点,不能再堂食,而在MCO期间,就是有些人的自私行为会让大家困扰,以下盘点MCO期间打包时,可能会遇到的自私行为。1.一直反复挑选挑选食物,食材,餐点是没有错,但有些自私人会不卫生的摸来摸去,捏来捏去,如果一个不好彩有病毒的话,早就已经四处“留情”了。(图片来源:网易)2.不忌讳的打喷嚏咳嗽这点是最自私的,在疫情当下,任何的咳嗽和喷嚏都应该避忌一下才对,有些人却毫不在意大庭广众大大声释放出来,有些更离谱的甚至会落下口罩,打喷嚏/咳嗽之后再戴回去。(图片来源:haier) 3.高谈阔论说话的时候是最容易传染病毒的了,就算戴着口罩,还是有一定的几率传染到给别人,理论上在多人的打包地点应该低调说话,而不是高谈阔论,不然也算是某种自私的行为。示意图(图片来源:pockettimes) 4.点餐的时候慢慢来疫情当下能够尽早离开人群就应该尽早离开,所以打包的时候应该早早预算好要买什么,但有些人就是喜欢在排队到他们之后,才来慢慢想要吃什么,导致后面的民众只能够无奈慢慢等待。(图片来源:BBC) 5.不遵守SOP最后也是最严重的自私行为就是,故意不遵守店家的SOP,到现在都还有某些人,认为SOP是不需要遵守的,因为很“麻烦”,但只要一个简单的不扫描MySejahtera,就有可能害到店家被罚款几万块,但在面对店员劝告时,一些自私人还会自以为是的发脾气,累人累己。民众遵守SOP,示意图(图片来源:星洲日报) 疫情期间大家应该要守望相助才能平安度过,虽然不知道距离正常的生活还有多久,但这些自私行为,如果有的话,也应该要改掉了。部分照片取自网络,内容皆由MOPress平台的MOPress投稿员撰写,若想参考请附加此文的链接。照片或文章如有侵犯版权问题请告知,谈谈网必定删除,谢谢!若你也喜欢写作,那就马上加入MOPress
根据卫生总监表示,美里拉谷(Rakut)感染群已证实是源自砂拉越美里Kampung Bakam拉谷河(Sungai Rakut)的婚宴。 据了解, 此感染群至今共超过10宗确诊病例。 令人惊讶的是,昨天也传出再有25名确诊者“中招”!根据报道, 一名曾与确诊者共事的黄姓女子发帖分享从得知同事确诊到被安排进行冠病检测的焦虑心情,怒斥该名轻视症状的同事根本是“蓄意伤害”。 黄姓女子透露,确诊同事曾于本月9日出席拉谷的婚宴,拉谷于13日开始传出确诊病例。19日被卫生部列为新感染群后,同事完全不当一回事,没有向公司通报曾出席婚宴,照常上班。 更让人生气的是,该名同事在确诊前已出现症状,有人听到她咳嗽,询问她是不是生病,当时公司的人不知道她曾出席该场婚宴。同事表示自己有发烧、咳嗽及头晕症状,被问到为何不请病假时,她表示不需要。然而,这也引起了黄姓女子的不满,确诊同事曾在群组表示食欲不佳,感觉食物很淡及没有味道,当时已有同事发现不妥,质问她是否曾参出席任何聚会时,却被反讽 。事后,确诊同事于本月19日进行冠病检测后,尽管身体不适仍出席会议,甚至邀约同事外出用膳,直至21日知道她确诊,所有同事都忧心不已,尤其一名女同事还在哺乳期,大家数日辗转难眠。女子表示,她与其他同事被卫生局传召进行冠病检测,大家在排队轮候时都哭了,但不是因为害怕检测带来的不适和疼痛,而是为自己及被牵连的家人感到抱歉。黄姓女子表示,也有同事自掏腰包前往私人医院先进行检测,只求安心,虽然初步检测结果呈阴性,但没有人敢掉以轻心,仍居家隔离及等候卫生局的第2次检测结果出炉。她直言,对确诊同事不自律的行为感到愤怒,在等待报告期间,每当想到自己与身边的至亲,总是不自觉流泪,不明白为何自律的自己和家人必须承受这种煎熬。无论是首相还是卫生总监都呼吁大家,若有症状或曾到访过确诊的地方,请自我隔离或做检测。因为一个人的自私,导致其他人和家人孩子也害怕。最好,黄姓女子希望分享自身遭遇,奉劝大家严正看待这次爆发的冠病疫情,遵守当局的防疫标准作业程序,自律待己。资料来源:星洲日报
有开车的朋友相信应该都知道,每次出门最担心的不是怕车子没油,而是怕找不到停车位,感觉到处都人潮汹涌,有时候为等一个停车位还要花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甚至更久得时间,感觉就像是在浪费时间,浪费青春啊!因此,也有过许多“聪明”的大马人,用肉身来为家人朋友霸占停车位,但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可是要付出代价的。比如较早前的这名男生,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用肉身帮朋友霸占停车位,当被问及时还理直气壮地表示自己已经“订”了该位置,看他那副理所当然的模样,真叫人生气。(图片来源:取自网络。)此外,也有过一些家长用自己年幼的孩子来霸占停车位,可大马治安一向都不好,难道他们就不怕自己的孩子被人拐带走吗?再者,若是被人发现要接受刑法的话,难道要让不懂事的年幼孩子去承担法律责任吗?这些大人的行为真是让人捏一把冷汗!(图片来源:取自网络。)他们这样自私的行为虽说在当下拿到了停车位,可却已经触犯了法律,违反了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3)条文,并可在119条文下被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6个月,重犯者将会面对更高的刑罚。小编认为,其实同是开车人士,大家一起等待停车位不是很好吗?为了要快一点找到停车位而触犯了法律,让自己从此背负一条罪名,值得吗?不知道大家对此有什么想法呢?欢迎留言,我们一起谈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