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在“限制行动令”期间需付员工全额薪水!若违反条例可提出控告!
根据大马首相提早宣布将延长“限制行动令”,然而大马已经对于第二阶段的“限制行动令”做出了更严厉的措施!根据卫生部颁布宪报,限制人民仅能在住家10公里内的范围,购买食品、药物和日常用品。所以民众不能跑到超过10KM的地方去了!此外,根据宪报颁布,在行管令期间,任何违规者一旦被定罪可面临不超过RM1000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除此之外,根据大马人力资源部(KSM)表示, 在4月1日至4月14日期间,雇主必须缴付全额薪水给员工,其中包括了固定津贴。 意识就是,员工在14天内无法工作,雇主还是必须照常缴付薪水给员工,不过那些出席津贴或出行津贴则需视情况而定。另外,大马人力资源部也呼吁雇主不可强迫员工拿年假,雇主不可擅自扣除员工的年假。


同时,在行动管制令期间,雇主必须缴付全额薪水给员工。不过在雇主和员工双方面同意下,员工可以放有薪假、半薪假或无薪假。若雇主违反条例,强迫扣除员工薪水和年假,那么员工可以前往附近的劳工局(Pejabat Tenaga Kerja)做出投诉。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与一件呢?我们来谈谈!